息县巡察办加强巡察队伍监管,着力健全三项机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监督,强化队伍。
一是要健全选配任用机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经验做法,按照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健全县级巡察组织架构,在力量统筹上坚持专兼结合,通过采取内部调剂、盘活存量、临时抽调等方式设置专兼职巡察队伍,建立和完善巡察组组长库和巡察专业人才库等,动态管理,按需调配,一次一授权,为完成巡察全覆盖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巡察办加强日常管理,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学习培训。在巡察机构开展“讲忠诚、重执行、做尖兵”主题教育、举办巡察干部“大讲堂”、巡察业绩评选等活动,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并按要求积极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三是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畅通晋升交流渠道,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巡察评价制度和巡察保密制度等,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