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到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摘帽,罗山县委巡察机构对8个乡镇开展了为期30天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5条,整改事项141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30份,涉及整改问题465个,重点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及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帮扶责任人帮扶情况等发现问题,促进被巡察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上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整改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翻阅相关资料、入村入户走访,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诉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记录贫困户的心声,核对贫困户应享受的扶贫政策是否都落实到位。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贫困户的合理诉求,巡察组及时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抓落实,限期整改到位。用民声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用民心来检验脱贫攻坚工作实效,用民情来证实脱贫攻坚工作成果,让贫困户真正有获得感。
在扶贫项目的核查中,巡察组着眼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多发环节,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和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企业带贫成效、贫困户收益到位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切实督促扶贫资金使用合规化、合理化。(罗山县纪委监察委 李光胜 刘勇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