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8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平桥区进行了巡视。10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平桥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总体情况
一是把握整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平桥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2018年11月6日召开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以整改的扎实成效诠释对党忠诚。
二是迅速组织动员,带头抓好整改。区委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全面对照巡视检查反馈意见,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见底见效。2018年10月17日,平桥区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并成立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扩大)会议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召开1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学习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研究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全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其他区委常委和处级领导同志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相关文字材料工作;牵头部门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夯实整改责任。经过认真研究,平桥区委制定出台了《平桥区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四个意识”树的不牢,脱贫攻坚政治保障不够坚强;党建工作薄弱,脱贫攻坚组织保障不牢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纪律保障不够有力等三个方面,梳理出10大类24项整改任务,对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实行“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同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制定了110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坚决摒弃选择性整改。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完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下发,广泛征求意见。
四是全程督查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半月一调度制度,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分析形势,不断完善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了整改方案和整改举措实起来、可操作、能见效。每月开展一次工作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进展相对缓慢的单位及时提醒。区委书记先后4次听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严格查实、严厉问责。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在周调度会上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会商。其他分管处级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线抓举措谋划、统筹协调、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整改实效。平桥区委严格贯彻巡视工作要求,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层面与贯彻落实层面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出台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起草了村居巡察督查以及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机制,开展了“三超两乱”治理整改专项行动,印发了一系列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紧密结合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全面抓好每项整改任务,又扭住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深化整改,努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同时,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和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确保完成巡视整改政治任务。
(一)“四个意识”树的不牢,脱贫攻坚政治保障不够坚强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平桥区存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钻劲不够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不透彻”等问题,平桥区对此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将其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延伸到基层党组织。一是区委和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委宣传部制定印发了《区委中心组2018年10—12月学习计划》。按照上级要求,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不低于6次,截至2018年12月,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已进行了13次,其中自省委巡视组巡视之后学习了4次。2018年11月12日、12月3日,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工会和全国妇联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等内容。区委书记在会上对全区各级中心组学习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区持续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截至2018年12月4日全区已累积开展宣讲283场,已超额完成市委下达280场的宣讲任务。平桥区在《精彩平桥》通讯上开辟“微党课”专栏,在“平桥微宣”微信公众号上开辟“每日一学”专题,在平桥新闻网开设“领航新征程”栏目,重点宣传党的大政方针,转载中央主流媒体理论文章90余篇。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等四大班子,及时规范了专题学习,除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外,开展了党组专题学习会议。2018年9月—12月,区委常委会开展专题学习2次,区人大党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区政府党组开展专题学习1次,区政协党组开展专题学习4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论述列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以及各部门党组织每次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印制《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重要论述摘编》1000本,下发给领导干部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理解运用。每周一次的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必须有脱贫攻坚工作议题,及时传达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破解本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难题与症结。自反馈会议召开以来,平桥区委共召开5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项研究脱贫攻坚暨巡视整改工作。区处级领导定期深入基层,对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乡镇进行扶贫知识理论指导培训,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和区直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帮扶责任人每周组织一次脱贫攻坚测试。坚持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结合,区委办公室以“三转三提”实践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开展专项督导活动;区脱贫攻坚办每月定期对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平桥区帮扶工作实施细则》,对上至处级干部,下至一般帮扶人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对中央、省委、市委反馈的问题均建立了整改台账,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同时,将总书记关于“四张牌”“四个着力”“三起来”“三结合”等论述纳入应知应会手册,发放全区干部学习,目前已印发了280多本,确保区处级领导及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党政主职,以及各局委主职人手1本,随时随地学,零散分段记,结合实际用。
2.脱贫攻坚氛围不浓厚。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思想认识有偏差、宣传发动不到位和责任履行有差距”等问题。一是坚持每周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周调度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和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共召开6次调度会和16次推进会。同时明确了处级干部的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必须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述职内容。经过调配,目前乡级至少有2名信息员,村级1名信息员,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2018年全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9月份数据质量排名中,我区在全省159个县区中名列133名,全市第6位。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2018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制作脱贫攻坚墙体标语的通知》,编发了40条浅显易懂、富有特色的宣传标语,全区各帮扶单位为所帮扶村制作了至少两条宣传墙体固定标语,并由指挥部进行了专项督查,做到乡有宣传栏、村有宣传板、户有宣传手册;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了乡村文艺巡演和公益电影放映活动,截至2018年11月8日,乡村文艺巡演136场,公益电影放映3240场,已完成全年放映任务。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截至2018年12月在全区270个村(社区)中,已经建成215个,建成率79.6%。三是区委书记每周下乡调研,对乡镇党政主职、村干部进行扶贫知识测试,倒逼扶贫干部学习业务,各乡镇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业务知识测试,区督查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干部进行督查考试,在全区公布成绩。2018年11月13日,平桥区召开脱贫攻坚培训大会,邀请市扶贫专家对全区各级帮扶责任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村居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四是从2018年7月下旬开始,全区分管行业的处级干部每月到所联系乡镇办召集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召开1次以上工作调度会,听取脱贫攻坚工作及帮扶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和推动工作落实,帮助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组织脱贫攻坚政策考试,对全区及所联系乡镇的扶贫工作情况和必知必会的政策要求做到一口清。对反馈意见提到的具体问题,在全区举一反三推行“村账户卡一封信”(即村里有贫困户政策落实台账,贫困户家里有政策落实明白卡和帮扶信)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性政策。五是严格执行《区管干部岗位匹配度考核办法》和《平桥区脱贫攻坚奖惩办法》,对扶贫责任落实岗位管理,对扶贫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成立平桥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金融扶贫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重视不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力不足和宗教工作弱化”等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2018年8月20日,区委制定下发了《平桥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桥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汇报制度》《平桥区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沟通知识分子制度》《平桥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二是召开联席会议。2018年9月30日,区委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第三季度联席会议,26个联席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平桥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分析研判了我区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梳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同时于2018年12月下旬召开第四季度联席会。三是举办专题培训。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区委党校举办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班,各乡镇宣传委员、业务骨干,区四大班子、各部委办、区直部门的分管领导以及部分垂直部门分管领导,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同时,邀请了省市领导和专家讲授有关意识形态、新闻舆论宣传和网络安全知识等内容,并进行了学习结业测试,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严明有关要求。区委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后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年均要涉及意识形态内容。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考核中,要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单独进行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五是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市里要求,2018年11月中旬对全区近几年来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等进行了自查,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不断维护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党建工作薄弱,脱贫攻坚组织保障不牢固
1.基层党建工作欠账较多。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大而化之、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和一些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问题多发”等问题。一是强化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18年12月初启动了“五面红旗”评选活动,增强村支部书记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促进各村支部在工作中争先进、创一流。二是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定下发了《平桥区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方案》,将10个换届中由乡镇干部担任村支部书记的村,纳入整顿范围,明确了分包联系处级领导,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2018年10月下旬,组织力量对21个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确保整改效果。三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针对后继乏人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红领新青年”培育行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公开选拔力度,筛选储备了600余名村级后备干部,选派了92名“红领新青年”到乡镇机关涉农部门、村进行实岗锻炼。同时,健全完善教育培养机制,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举办了由120余人参加的全区“红领新青年”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示范培训班。四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发展农村党员工作力度,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举办了由230余人参加的2018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优中选优、高质量发展党员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压紧压实乡村责任,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年度党内统计工作,对外出流动党员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澄清底子,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措施。五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拓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深化拓展每月10号的“党员活动日”,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大力推行党员亮晒身份、设岗定岗、积分管理等措施,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是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强化督导考核,2018年10月中旬制定出台了《平桥区实施“严乡强村育新计划”考核办法》;11月底,组织开展了“严乡强村育新计划”交叉观摩检查活动,通过互查互看、互比互学,推动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七是组织全区各单位深入开展《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宣传下基层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同时区纪委在区委党校专题授课,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村(社区)党支部;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多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八是抓好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开展专项巡视以来,已分5批移交103件,截至2018年12月已办结96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九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建立平桥区“阳光村务”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全区各个行政村(居委会)的村务信息,并受理群众投诉建议,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18年12月,区“阳光村务”微信留言平台共收到留言539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留言39条,已全部转交各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十是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区纪委筛选了8起扶贫救济、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的典型案例,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责令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通过以上措施,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选人用人助推脱贫攻坚不力。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第一书记选派不精准、组织部门审核把关缺位和区委对驻村干部管理失之于宽”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督查问责机制。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部分第一书记不作为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工作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诫勉谈话4名,约谈1名,并公开通报。二是严格第一书记驻村管理。2018年9月—12月,先后对驻村第一书记“五天四夜”在岗情况进行微信核查和电话抽查3次,通报14人。三是建强第一书记队伍。2018年9月—12月,根据履职、工作及健康等情况,调整第一书记3名,加强了驻村工作力量。四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科级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预审,于2018年11月启动干部考察程序,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识别和提拔使用干部,提拔重用扶贫一线干部14人。五是强化第一书记教育培训。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由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的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观摩推进会,重点就第一书记管理服务、纪律作风等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并现场组织知识测试。
3.干部队伍庸懒散。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干事创业缺少三股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和脱贫攻坚中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一是加强领导责任,按照省委要求,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走遍了全区60个贫困村,处级干部、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每月开展2次昼访夜谈,乡镇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二是加强考核。按照《区管干部岗位匹配度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全区935名区管干部的日常工作考评,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加强监督。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畅通了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渠道。四是加强督查。利用省委组织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管理平台,每月对第一书记签到在岗情况进行定时监控、通报,已开展督查3次,通报14人。五是加强日常监督。2018年10月份—12月,认真梳理全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印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筛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责令案发单位开展整改活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开展督察20次。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分别报送巡视组和有关部门备案。五是乡镇党委书记走遍了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村长、第一书记每月走遍本村所有贫困户,处级领导、所有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乡开展扶贫工作不少于5天,昼访夜谈不少于2天,区督查局每月印发了通报;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党委书记每周保证2天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研究、部署、安排、推动工作,第三、四季度已将所在乡镇所有贫困户的档卡信息全部梳理一遍。处级干部、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都开展了至少两次昼访夜谈工作。区纪监委、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帮扶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确保了责任的落实。各级帮扶责任人均签订了承诺书,帮扶人利用每月的扶贫日和双休日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确保每月5次以上。
4.脱贫攻坚工作能力不足。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干部水平参差不齐、贯彻中央六个精准要求有差距和产业扶贫效果差”等问题。一是提升业务水平。区委主要领导同志每次下乡调研,都对各级干部扶贫政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现场考试,并以上率下,正身力行,切实解决扶贫干部“本领恐慌”和政策知晓率不高的问题。根据扶贫办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情况,对相关人员合理调配,安排承担相应的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将扶贫办全体人员与脱贫攻坚办同管理、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约束。目前,扶贫办的22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成立了金融扶贫中心,充实了人员力量,加强了业务培训,金融扶贫工作正有序开展。2018年10月18日,召开了由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的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观摩推进会,重点就第一书记管理服务、纪律作风等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并现场组织知识测试。每月举办两次培训班,培训各级帮扶责任人,截至2018年12月,已开展业务培训17期,培训扶贫干部2229人次。每月10日前,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好XX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的通知》,根据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确定主题,同时印发《每月一学》脱贫攻坚学习资料,提高驻村第一书记素质能力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实效。二是强化通报。2018年10月11日,在召开的脱贫百日攻坚暨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誓师大会上,对工作不力的13名村党支部书记(1名免职、5名党内警告、7名诫勉谈话)、4名驻村第一书记(诫勉谈话)、8名脱贫攻坚帮扶责任人(诫勉谈话)、7名责任组长(诫勉谈话)、6个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进行了问责。三是完成了对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正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第一书记等各级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工作。四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核查工作的通知》,对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进行了严格要求,确保脱贫退出精准。严把贫困户退出关,认真开展了脱贫成效评估,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确保脱贫结果真实。统筹做好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工作,逐步解决脱贫攻坚推进不均衡、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目前,根据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9个脱贫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2%以下,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对反馈意见指出的个别及共性案例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处理,出具处理意见,通报处理结果。五是各级帮扶责任人人手一本《脱贫攻坚入村工作记录本》,把每次下乡扶贫情况以及贫困户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书面记录,并梳理贫困户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已享受哪些政策,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将贫困户应享受而未享受的扶贫政策书面报村脱贫攻坚责任组汇总上报相关行业部门,帮助贫困户争取政策扶持,确保了贫困户应享尽享各项扶贫政策。六是区级扶贫热线和乡级扶贫热线都已对群众进行公示,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七是强化产业扶贫效果。截至2018年12月6日,全区已建档立卡产业扶贫“多彩田园”示范工程92个,其中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的示范工程数量35个。组织区农技站、区农广校等单位农业专家下乡,对务农的贫困群众进行技术培训,每周不低于2次。截止2018年12月6日,2+N产业扶贫基地已正常运转,全区已完成对各乡镇贫困户的第三季度分红,按户均250元进行了分红,共计4284户,总计107万元。出台了《信阳市平桥区构树种植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另外,与浙江华越家具有限公司达成产业带贫协议,选定试点,派人对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分红协议书。
(三)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纪律保障不够有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大、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欠缺和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每年初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廉评议会,组织部分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评议,同时对我区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2018年12月6日,平桥区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暨以案促改教育警示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市纪委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区委及时修正完善了区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和区直单位工作,实行“分包即全包”制度,要求区四大班子领导对所联系的乡镇和区直单位加大压力传导,尤其对党的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切实负起包保责任。三是始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在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区性工作会议上,对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党建意识。四是继续坚持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精心筛选典型案例74起,下发至案发单位和其他各单位,要求认真剖析,扎实整改。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拍“蝇”肃纪 除“贪”正风》《贪欲的代价》,在全区党员干部大会上公开放映,并刻制光盘发至全区各单位,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达3万余人次。五是加大以案促改力度,突出做好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重点环节,认真开展督察,务求实效。梳理全区各单位以案促改筛选典型案例121起,并建立了典型案例库,区纪委下发典型案例74起,督促全区各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484场,受教育19299人次。查找廉政风险点1705个,制定整改措施1751项,整改问题572个,建立完善制度267个,废止制度20个。六是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对上级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并且做到举一反三,区脱贫攻坚督查组每次必对台账的建立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对未按要求建立台账并且整改不到位的,除了全区通报外,启动问责机制。对具体案例进行查处的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启动问责机制,通报全区,保证了压力层层传导。
2.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不彻底、扶贫领域问题多发易发和巡察监督形同虚设”等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察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各单位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情况严重的要实施“一案双查”,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2018年10月—12月,共问责科级干部19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7人,政务警告1人。同时,区纪委监察委将持续对脱贫攻坚等问题线索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相关问题线索从重从快查办。二是加大扶贫领域的监察力度。截至2018年12月省委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起,办结8起,党内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4人。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区扶贫领域党政纪处分2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23人,组织处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印发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通报4期,通报问题14个。截至2018年11月上旬,阳光村务微信留言平台共收到留言539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留言39条,已全部转交各职能部门。三是区委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新要求、新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关于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等有关巡视巡察文件,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机构设置,配齐巡察队伍职数。起草了《平桥区委村居巡察督查工作机制》《平桥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等制度。截至2018年12月,已对5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3.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区委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实际不重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各个专项治理重部署轻结果”等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的反馈整改情况,并于2018年8月23日向省委第二巡视组报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标查找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台账,压实责任,逐项整改。二是深化落实《中共信阳市平桥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报告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目前围绕这几项突出问题已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涉及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长期坚持。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每周列入议题专项研究或书面听取汇报。针对“三超两乱”问题,平桥区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制定了《“三超两乱”治理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区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情况开展了自查。按照2018年9月7日区委常委会研究意见,已对全区事业单位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消化,相关单位配备的科级干部全部消化完毕。针对“违规进人”问题,对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对违规人员已注销编制人事关系。另外,全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缺编时方可招录,坚持凡进必考,建立长效机制,从严管控,严防超编进人。针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已筛选政商关系不纯典型案例3起,以通报形式印发全区,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引以为戒。责令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发现问题68个,制定整改措施82项,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组织全区党员干部签订《平桥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针对“三违”建筑问题,建立了整治项目台账,开展了打击“三违”的“风暴行动”,2018年9月份—12月组织了5次大型“拆违”行动,共拆除新建“三违”建筑20处,拆除面积近5万平方米。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利用15天时间对南京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共拆除户外广告牌800余处;2018年12月,对平中大街、平西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拆除。针对“挪用资金”问题,平桥区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工作机制。把所有区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作为审计监督对象,并在三年内全部轮审一遍,实现“一次审三年、三年审一遍”的审计监督全覆盖目标。逐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办、反馈和通报制度,努力形成“领导批示问责,政府组织整改,人大检查监督,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组织、财政部门密切协作,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审计机关综合协调”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共28个(包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完成20个审计项目,并对其中16个项目下发了审计整改通知书。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实行跟踪督查和整改销号制度,全过程跟踪落实整改。
三、下步打算
平桥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水平,夯实平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严格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方案,按照整改台账和时间节点深入推进,定期以适当形式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督促尽快完成;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二)大力补齐短板弱项。加快完成村组道路建设,适当增加路肩培护宽度,同时完善道路排水系统;加快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实现水质检测全覆盖;全力以赴推进教育、危改、文化、扶贫等工程项目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持续深化产业扶贫,放大区乡村三级合作社的作用,支持多彩田园扩规模、提效益,确保产业扶贫做到贫困户全覆盖;因村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筹建区电商中心,推动工业产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集中整治人居环境,对主次干线、村落,特别是不通水泥路的自然村、组的陈年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真正让村村寨寨净起来、美起来。
(三)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政策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医疗救助、教育扶贫等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和覆盖面。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各帮扶责任人要经常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更加浓厚的脱贫攻坚氛围,将脱贫攻坚与乡村创文、廉政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乡村宣传阵地,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明确议事内容、参会人数、决策结果等环节,使决策公开透明、民主科学。
(四)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精准施策,把精准理念贯穿于问题整改全过程,以整改为动力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以过硬作风和扎实举措,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6-3788216;邮政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委办公室;电子信箱:cws8216@163.com。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委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