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来源:商城县 发布时间:2020-11-03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委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委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由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2、工作计划。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应有系统地计划和安排。各机关党支部共同负责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按季度作出具体的学习安排。

3、工作责任。各部室负责人(组长)为全室(组)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委机关集中学习时,各部室负责人(组长)应统筹协调好本部室(组)工作,保证工作人员的参学率。同时,要加强日常自学的督促和监督,保证学习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本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人才观,不断提高委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2、业务知识。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教育,特别要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

3、综合知识。以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基本内容,结合知识更新教育,不断拓展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强化经济、社会、文化、科技、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同时,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系统学习有关方面的知识。

三、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每个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觉加强学习的意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着力营造时时、处处、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

2、健全机制,规范学习。建立县纪委常委会日常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坚持采用集体学习、自学和实地调研的方式,每次学习要围绕1-2个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以提高学习质量,深化学习效果。建立委机关党员干部每周学习制度,即每周星期五为党支部学习日。在学习日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以走访调研、常委带头上党课、观看电教片、机关讲堂、业务讲座等多种形式并举。每名委机关党员干部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年至少读1-2本书,撰写2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和1篇调研报告。

3、创新方法,改进学风。要加强调查研究,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转变作风、工学兼顾、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四、考勤考核

1.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各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实行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时,由各党支部纪律委员点名,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各党支部请假,并向机关党委报备。

2.建立学习督查制度。对机关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调研报告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建立学习绩效制度。委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内容与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