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五抓”让以案促改责任上肩任务落地
来源:光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19

光山县坚持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为目标,紧盯五个关键环节,注重在“精”字上下功夫,通过“五个抓”,不断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以案促改责任上肩、任务落地,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抓”。即:抓责任。印发《光山县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明确9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组织开展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督导,切实解决少数单位党组织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不断增强以案促改效果;抓警示。采取“三宣读一通报两表态一总结”模式,即:宣读以案促改通知书、处分决定书、违纪违法人员检讨书,通报案情,两名关键岗位人员表态发言,党组织书记总结讲话,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思想性、实效性;抓延伸。坚持有案必鉴、有案必改,坚持无案借案、参照整改,确保以案促改有深度、有力度;抓结合。不断拓展以案促改的外延,注重与党的建设、精准脱贫、巡察整改、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化以案促改效果;抓督导。建立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督导制度,重点围绕各级党组织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以案促改常态化、全覆盖。

今年以来,光山县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0场次,警示教育大会656场次,接受警示教育16564人次,废改建各类制度136个。(光山县纪委监委 韩书源)

版权声明 主办:中共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备案序号:豫ICP备16004025号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