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太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选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何明照为太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太康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2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4名监察委员会委员。同日下午,太康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太康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太康县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忠诚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着力加快人员、机构、业务融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