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直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是对涉粮系统的一次“全面检阅”,必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全力以赴、不折不扣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根据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类问题,我们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已经全面进行整改。
(一)深入学习领会,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巡察反馈会议之后,局党组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分别于3月17日、4月19日、7月5日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持续加压推进,教育引导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巡察发现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过硬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动真格、见真章、出真效。特别是6月20日,全市涉粮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推进会后,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岳文华同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桂英同志讲话精神,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持续推进整改问题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各自整改工作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环环扣紧链条,构建“闭环式”整改责任链条,让整改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整改。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密结合,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与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紧密结合,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着力破解制约粮食发展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购销、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治理,激发内生动力,以严实作风把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以高质量、高标准的整改成效推动粮食安全责任落实。
二、反馈意见逐条诸项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政治意识不强,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修订完善《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制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党组会议一项重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根据会议研究事项选取学习内容,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效果。
2.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了《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把研讨交流作为中心组学习的规定动作,增强学习成效。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把理论学习同解决粮食和物资储备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订完善了《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等12项制度,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3月1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认真分析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门户网站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并认真做好网信办安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时刻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4.未按照“三定规定”全面履职。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履行情况和体制机制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调研,并积极与巡察组、市委编办进行汇报沟通,努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理顺体制机制。目前,各县(市、区)已按照市委编办的指导意见,完成行政职能划转和机制理顺。对市级部分职能未落实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已向市委编办提出申请。下一步,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联系,积极推进有关改革事项。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5.部分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根据2022年6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周口市中心城区高质量跨越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周发〔2022〕13号)精神,周口市粮食产业园项目已重新纳入中心城区高质量跨越发展重点项目清单,建设期限为2022年12月至2024年7月,项目责任单位为周口临港开发区。我局作为重要的参与部门,积极加强与周口临港开发区沟通衔接,推进项目实施。目前,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和规划,正在与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对接项目用地。下一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市政府支持,早日开工建设。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6.地方储备粮未按规模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指导地方政府增加地方储备规模,确保全市口粮安全。目前,已完成省级审批,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1.5万吨。我市已超额完成省核定的储备规模。
7.落实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对“大清查”工作进行“回头看”,梳理规范存档“大清查”工作会议记录、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
8.党组战斗力不强。
①班子凝聚力不强,成员未发挥“领头雁”作用,工作满足现状,力度不够,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带头检视问题,切实整改提升。5月27日,局党组召开“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红脸、出汗”中触动思想、触及灵魂。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等学习方式,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能力作风提升转变。
②单位缺乏争先创优意识,连续多年在全省粮食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处于落后位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和投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已向市委文明办提出了创办省级文明单位申请。二是持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勤俭节约、志愿服务、国家安全宣传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
③推诿本职工作,将政协提案中节约粮食的宣传任务推给宣传部、商务局等单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请示汇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办理完成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 、政协提案2件。二是把爱粮节粮宣传工作作为局里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三是利用重要节日节点,采用展板、标语、宣传册、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今年5月份,我们把节粮宣传纳入“科技活动周”内容,开展节粮宣传;6月份我们印发宣传手册和《致广大农民和粮食经纪人朋友的一封信》,向群众宣传科学储量减损知识。
④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局下属多个企业涉及司法诉讼。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一是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二是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建立司法诉讼问题台账,认真分析研判,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局下属企业涉法涉诉共5起,已判决2起,正在受理2起,准备起诉1起。下一步,密切关注司法诉讼问题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早日解决。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9.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①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实施家属院棚户区改造,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家属院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在局党组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措施。二是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20日由周口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中心移交给周口市川汇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具体实施。我们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征收,切实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
②2015年未经泛区分局党组研究,与合作人签订协议,后发生纠纷,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8年,未经分局党组研究,与承租人签订门面房租赁协议长达20年,租金远低于市场价。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时任负责人提醒谈话,通过司法诉讼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对门面房租赁一事,未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商议,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与承租方进行约谈,增加补充协议,仍在商谈中。针对房屋租赁,泛区分局制定了《泛区粮食系统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强房屋租赁管理。
10.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①局机关门面房纠纷未解决到位。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持续协调法院执行判决,并上诉法院解除合作协议,收回一二楼门面房使用权。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②市军粮供应站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多退买方拍卖款,至今未追回。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诉至法院进行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已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下一步,协调法院及时执行判决。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③昌盛公司在企业合并中,部分土地和房产的所有权,至今未办理过户。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昌盛公司已纳入“退城进郊”项目,借“退城进郊”逐步解决土地问题。对房产的所有权,已完成房产过户。下一步,积极推进“退城进郊”项目,解决土地问题。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11.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已督促完成问题整改。
(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2.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①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个人剖析不深刻,开展相互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5月27日,我局召开了“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学习研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征求了意见,对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到会指导,取得了预期效果。
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课教育走过场,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各级党组织责任清单内容,夯实支部书记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二是支部工作手册安排专人记录,确保完整规范。三是围绕《党员的权力和义务》举办专题党课6场次,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四是及时转发市直工委《2022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工作指导。五是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完成8个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部班子。
③离退休老干部支部长达11个月无支部书记,欠缴党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成离退休老干部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二是完成所欠缴党费收缴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3.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
①选拔干部任用程序不严谨、考察材料要素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局党组引以为戒,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动选人用人更加规范透明。
②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抽调专人对现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清查。整理清查档案228份,对不完整档案进行了完善补充。
③借调人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局机关现有8名借调人员手续进行规范完善。二是按照规定转接借调人员党组织关系。
④专业技术人才匮乏,2006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来,企业未招聘过储藏、检验专业人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双才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把储藏、检验专业人才引进及培养纳入计划。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自2021年12月份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累计培训100余人次。
14.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3月17日,我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开展警示教育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7月13日,我们对7名新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三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15.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执纪宽松软,对局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严”字当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督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增强重点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围绕大额资金支出、“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通过组织突击检查、普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重点项目和资金跟踪。通过参加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了解情况并严格做好法规政策的把关工作,及时跟进监督。四是增强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提醒。定期排查、分析廉政风险点,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提醒。五是提升对局下属企业的监管效能。不定期围绕储备粮日常管理,开展粮库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督促优化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严防腐败问题发生。3月23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安排部署。7月13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名新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16.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抓得不实,未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抓得不实、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坚持一月一案例,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我局共剖析典型案例15件,警示教育389人次。三是规范党纪处分执行程序,对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警示到位。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
17.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①考勤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考勤纪律执行不严、门禁管理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完善修订《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门禁系统管理,定期对局机关门禁系统时间进行校对核准。四是针对个别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经调查核实,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提醒谈话,责令其加强管理。
②周粮、恒丰公司改制后挂牌不规范,仍挂着“国家粮食储备库”的牌子,易误导群众。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已立行立改,按照改制后的名称进行了更换挂牌。
1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①办公室有大型摆件,部分办公用房存在超标使用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办公室有大型摆件问题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对办公用房存在超标使用问题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堵塞漏洞。
②存在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③周粮公司超标准发放驻村补助,并在领取补助后超规定报销各项费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对超标准发放和超规定报销费用已作出退回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④2018年泛区分局在无借款合同、无会议研究情况下,给所属干部职工列支借款利息。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违反了相关规定,未按照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我局对时任泛区分局负责人提醒谈话。泛区分局制定了《泛区粮食系统企业融资管理办法》和《泛区粮食系统内部审计有关规定》,规范融资行为,加强内部审计。
19.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管采分离”。
20.内部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①2018年以来,未开展内部审计,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年底对所属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理清固定资产底数。
②存在挪用“大清查”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对挪用经费作退回处理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时任负责人提醒谈话。
21.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周粮公司召开清理职工借款专题会议,收回借款。二是对陈化粮出口往来结算科目长期挂账,未及时履行销账手续问题,周粮公司已按照《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账务处理。
22.军粮供应站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原始凭证丢失,部分款项未入账;养老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追究财务凭证丢失责任,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务政务处分。二是责令军粮供应站规范财务管理,妥善保管财务凭证。三是规范养老金管理,退回多补缴养老金,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四)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到位,涉粮问题违纪违规问题突出
23.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力。
①局党组对省局考核反馈意见不重视、整改不到位,信访处理不及时,影响我市2020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位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督促抓好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于2022年1月份完成。二是及时向成员单位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工作的通知》,按照省考核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抓好202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争取提高我市在全省考核中的位次。
②对县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县级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于2021年6月份已结束,于2022年1月7日向市政府汇报后才进行问题反馈,考核反馈不及时。目前,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在2022年1月底完成。
③安全储粮教育培训不足,技术人员短缺,队伍老化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储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教育培训指导意见(试行)》。二是把安全储粮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纳入“双才计划”,切实解决人员短缺,队伍老化问题。三是与周口技师学院协商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技术人员培训。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部署安排,加强系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共开展培训31次,累计培训756人次。
24.局党组对涉粮业务科室领导不力,导致科室履职不充分。如执法监督科未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政策法规科对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谋划统筹不力等。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加强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的领导。二是注重向涉粮业务科室配备优秀干部,新提拔2名科长,3名副科长,强化业务科室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三是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增强干部“五种能力”,锻造“四大作风”。
25.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不到位。个别粮库超耗较多,造成企业亏损严重。
①存在出库粮食超耗率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经调查核实,企业未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周粮、泛区分局已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以此为鉴,规范粮食出入库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②基层仓储隐患多,安全储粮效果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储粮安全检查,严格储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安全储粮目标。在常态化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我们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组成23人的检查组完成了对9个县的34个库点的储粮安全检查,并将检查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
③泛区盛丰、扶北公司使用年限达40年的危仓共10栋、仓容8000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经调查核实,泛区盛丰公司有3栋仓房共4个仓号和扶北公司3栋仓房6个仓号仓库使用年限达40年以上。盛丰公司已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措施,强化老仓检查、维修措施,确保储粮安全。扶北公司6个仓,已达不到安全储粮标准,不再使用。泛区分局完善《泛区粮食系统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仓房情况,确保储粮安全。
④周粮公司办公区域和宿舍、厨房混同使用,昌盛公司将部分厂房及院落租给个人收购废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周粮公司已对办公区域和宿舍、厨房混同使用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二是昌盛公司对租户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排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补充协议。
26.粮食执法监督缺失缺位。
整改情况:取得一定成效,持续整改中。
我局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市级层面,市委编办拟同意成立周口市粮食流通综合执法大队,经局党组研究,正式向市编委提交请示(周粮〔2022〕94号),待市委编委会研究议定;县级层面,根据市委编办统一指导,在保持原有机构设置不变的基础上,对有关股室进行了执法职能强化,已有6个县市区设立了执法监督部门。下一步,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落实有关改革事项,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报告。
27.收购不合格粮食、压级压价。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经调查核实,作为承储企业未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我局责令各责任企业对有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下一步,全面加强对涉粮企业的监督执法,督促涉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粮食收购、出入库的管理,尤其针对在初检化验时,对等级指标较近的粮食,进行二次检测,确保国家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28.落实安全储粮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开展秋冬季安全储粮检查,督促企业完成检查问题整改34项。二是认真做好常态化储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储粮制度落实情况和仓储设施、质检台账、熏蒸作业操作规程等。
29.销售未按规定出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对企业负责人提醒谈话,并完善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粮库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4-8266156;邮政信箱: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督查科;电子邮箱:zkxcbdck@163.com。
中共周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