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纪委监察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条例》(扩大)会。省纪委监察委法规室主任陈新应邀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刘孟连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报告会上,陈新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联系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内涵要义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精准阐释了新《条例》中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辅导报告内容全面、解读权威、案例详实、发人深省,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受启发和教育。

就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专题辅导报告精神,刘孟连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条例的自觉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实。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学透,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带头讲党课,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要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市纪委监察委中心组成员、委机关全体人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委全体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巡察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