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脱贫攻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是一项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河南省纪委《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的要求,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的抓手和载体。通过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核心在“案”。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解决“案”从哪里来。项城市纪委监委对腐败领域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立案查处28件,党纪政务处分39人、组织处理5人,形成了强力震慑。另一方面解决案例怎么挑。我们在挑选扶贫领域案例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能够解决一类问题;考量案件的危害性,重点挑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案例;注重案件的针对性,分层级、分对象挑选案例,更加突出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围绕查处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梳理精选出孙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原所长解释贪污案、三店镇大曲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鲁红奇挪用资金案、贾岭镇大王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金安截留农户低保金案等站所、行政村两个方面的案例,向扶贫、人社、农业、林业、卫计委等扶贫职能部门和全市21个镇办,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书。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关键在“促”。也就是过程监督的问题。结合项城实际,我们探索建立了以“明确标准,明确流程,明确责任,评议方案,评价成效,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明三评”工作法,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以案促改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取得实效。一方面,层层夯实责任,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一名副书记和常委直接负责,纪委研究室、案管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组,专门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明确了案发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构建“统一协调指挥、共同研究推进、责任层层落实”的运行模式。另一方面,强化过程督导,充分发挥四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监督作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强化督导检查,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跟踪问效,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原则,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
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目标在“改”。也就是效果怎么样?我们成立由市纪委宣传部、研究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法规室等部门及协作区人员参加的以案促改工作“三评”小组,对各单位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评议、评价、评估,重点把握以案促改方案是否可行、以案促改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新建制度是否完备,确保以案促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5月底,“三评”工作小组对第一批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的33个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33份,成立5个组织检查组,整改问题34个,目前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8条,建立健全制度53项,达到了预期效果。
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下一步,项城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主动担负起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责任,筛选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堵塞扶贫领域的制度漏洞。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以案促改以来仍不知止、不收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