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中共扶沟县纪委关于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0-11-05 15:39 来源: 扶沟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基本事实

(一)扶沟县大新镇中心校校长王伟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及借培训之机变道旅游等问题。

王伟将2014年任中心校校长以来违规吃喝费用分摊至大新镇各小学;2018年3月,将其妻子考驾照的费用,交由镇中心小学支付;2018年11月,王伟带领大新镇13名小学校长借培训之机到新乡市郭亮村、西安等地游玩。2020年7月,王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扶沟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张幸福、主任张文礼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

2010年至2019年,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乔胜利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该中心原主任张幸福、主任张文礼任职期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乔胜利严重职务犯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张幸福、张文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扶沟县公安局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所长王国伟、时任指导员祝振领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嫌疑人遗漏问题。

2016年6月15日,王国伟、祝振领在接警后,对唐威、张解放、王懂理等多人寻衅滋事进行处理。2017年12月13日,在移送起诉阶段,该所未按照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移送起诉另外四人,也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或说明不移送起诉的原因,致使嫌疑人遗漏。2019年12月,王国伟、祝振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有关要求

以上典型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有的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的借培训之机变道旅游,有的履职尽责不到位,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有的视法律法规为儿戏,知法不守法,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落地生根。

中共扶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 扶沟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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