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平舆县纪委监委狠抓“领责、履责、述责、追责”四个环节,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环环相扣的落实链条。
强化“领责”环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牢牢把握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组织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清单明确的内容具体化,有任务、有目标、有措施,并列出推进时间表。同时,实行逐级签订,压实责任,将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个部门、每个党员干部。
强化“履责”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坚持把履行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从“副业”中脱身,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落实其监督责任。
强化“述责”环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监控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不是开一个会议就了事、签一份责任书就交差。要对照细化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坚持把责任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环节来抓,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的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奖优罚劣。
强化“追责”环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把刚性问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重要保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延伸,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对失职、失责情况的处理力度。同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平舆县纪委监委 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