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8月9日至11日,县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的4个单位党组织、专项巡察的5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汇报时的主要精神,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分别就做好巡察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从落实政治任务、促进事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明确整改思路、突出整改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坚持分类处置,对个性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以点带面,推动巡察整改全面深入有序开展,确保巡察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措施“不悬空”“全见底”,坚决纠正整改不彻底、改后又犯等情况,从根本上找原因、堵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反馈的意见是实事求是、十分中肯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标对表巡察整改要求,从严从实落实整改任务,并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担当,把问题整改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压实责任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察“回头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执法乱象、市场日常监管问题整改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仍然存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仍有不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党组履行主业主责不够有力,党建主体责任抓的不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巡察“回头看”县教育局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不够好,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仍存,师德师风整治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长期不轮岗交流问题整改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犯群众利益情况仍存;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不彻底,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待加强,严以治校有差距。
巡察“回头看”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未能做到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现象依然存在, 人事编制整改不到位,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缺乏有力措施, 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履行职责有短板、自然资源管理有弱项,执法监管不到位问题突出,管党治党不严,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巡察“回头看”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整改长效机制没有长期坚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差距,抓党建责任意识不强,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格。
专项巡察县委政法委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政法重要论述不深入;扫黑除恶成效不明显,执法监督履职不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综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专项巡察县法院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抓党建促审判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有短板;顽瘴痼疾仍有存量,审判质效有待提升,破解“执行难”不够到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牢固。
专项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不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指示精神不深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时有发生,内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检察监督未能持续发力。
专项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弱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以党建引领警务意识不强;查纠问题不到位,执法为民意识有待加强,顽瘴痼疾时有发生,重点人员维稳机制动态管理、“百日大走访”专项行动开展不到位。
专项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要求不到位,贯彻上级关于政法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顽瘴痼疾整治不够深入,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力度不够,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公证执业不够严谨,法律援助工作有待加强。(县委巡察办 马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