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推动市委编办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来源:汝南县 发布时间:2020-11-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30日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在传导责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上下真功夫,督促市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全程监督,主动深入参与巡察整改工作。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主动深入市委编办,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全过程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积极参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订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监督意见。二是通过参与“三重一大”会议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市委编办提高整治站位,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周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加强对巡察整改事中事后的监督,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市委编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内容。

  精准监督,把好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关。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跟踪督办,审阅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协助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准“症结”,要求其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时限等,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30个问题,共制定出了90余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在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基础上,协助党组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巡察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实效。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2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制度17项,规范了工作流程。

  长效监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着眼整改常态化、督查长效化,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改、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整改过程中班子成员有调整的,要求其做到坚持“新官理旧账”,持续做好整改工作,不能出现敷衍塞责、拖延应付的现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助推巡察成果长效运用。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2次,督促市委编办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