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创新三函督办工作机制 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新蔡县 发布时间:2022-10-26

“三函督办使我们承办人员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时刻提醒我们办理信访案件不可懈怠,推动我们的案件查办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新蔡县纪委监委一名监督检查室主任收到提醒函后由衷感慨道。

近日,新蔡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三函督办工作机制,以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和催办函的方式,对信访问题线索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有力有效提升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率。

提醒函“敲警钟”。新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进行预警,办理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向承办部门下发提醒函,提醒承办部门按期办结,并及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核查结果,防止简单问题拖成复杂问题,本地问题形成越级上访问题。

督办函“擂响鼓”。要求各承办部门收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后,及时启动对该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收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后超出一个月未启动的,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将对该承办部门下发督办函,明确要求5个工作日内务必启动该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同时将督办函呈报给信访室和该部门的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

催办函“敲重槌”。要求承办部门收到信访问题线索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超出规定的办理期限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承办部门下发催办函,明确该超期线索在一个月之内务必办结。仍未办结的,将再次下发催办函。催办函同时呈报信访室、承办部门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县纪委监委的主要领导。对同一问题线索下发两次催办函仍未办结的,由分管领导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下发三次催办函仍未办结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该科室的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三函督办直接而有力地向承办部门传导压力,压实承办部门负责人的办理责任。自实施以来,极大调动了各承办部门的办理信访问题线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办理质效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日益提升。

“每一份举报材料都是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每一个信访件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与期待。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处理好每一起信访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新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新蔡县纪委监委 朱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