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驿城区纪委监委学习制度
来源:驿城区 发布时间:2020-11-12

1、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争当学习型干部,争创学习型机关。加强政治知识、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的学习,不断丰富视野,提升素质,增强本领,做好工作。

2、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周五下午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时间。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3、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相结合,领学原文和业务辅导相结合,抽查笔记和交流心得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统一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按考勤制度履行手续,无特殊情况,不准缺席。个人参加学习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

5、机关党支部、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学习的组织、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