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后,浚县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学习培训、宣讲讨论、以案释纪等多措并举,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县委召开常委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创新形式,向县委常委、县委委员、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条解读100余份,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好、领会好,切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县委还要求各级党组织学习好、贯彻好《条例》,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逐条讲解,对王岐山署名文章和《人民日报》系列评论进行系统学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单绍强亲自主持并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学深悟透相关条款精神;要广泛讲,做好《问责条例》和相关党纪法规的宣传员;要率先用,用条例和相关精神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实践;要宣传好,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向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纪检组织分区宣讲。分别召开了全县派驻县直单位纪检干部会议、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会议,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多名县纪委常委结合工作实践,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逐条讲解,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用好用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四是用身边典型案例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和要求,近日,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起对公益性岗位申报过程中不负责、不担当的案件,对3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对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用典型案例向社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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