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区委常委会“约法三章”加强自身作风纪律建设

发布日期:2016-08-16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接过了山城发展的接力棒,就要带头遵守‘约法三章’,强化担当作为意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山城区委书记常玉轩在区委十届会一次全会上强调。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区委常委会在作风纪律建设方面的表率作用,区委书记常玉轩代表区委常委会向全体区委委员“约法三章”:

  一是坚决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考察调研求实、会议发文求精、公务接待求严,厉行勤俭节约,坚决避免讲排场、比阔气,持之以恒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监督管理,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引领作风建设。二是坚决带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特别是要坚决执行区委常委会决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做到紧抓快办、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搞亲亲疏疏,不封官许愿、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不在选人用人上说情打招呼、照顾人情关系。三是坚决带头严格遵守政商关系准则。坚持以“亲”“清”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亲”就是要谨记舟水之喻,积极关心民营企业的发展,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对困难企业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清”就是要光明磊落、两袖清风,建立清白纯洁的工作关系,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2026001132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