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经济运行、扶贫脱贫、基层党建三项重点工作“百日会战”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着力打好作风转变攻坚战,坚决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7月26日,鹤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活动接待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每季度确定1个“无会月”,其他月份第1周为“无会周”。
《通知》要求,在“无会月”“无会周”期间,除上级召开或上级在鹤壁市召开的会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召开全市性会议。各县区各单位主要领导除按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参加的,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外,一般不参加其他会议。
《通知》强调,凡通过口头、电话能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转发文件;凡市委、市政府已制定文件,其分工、要点及配套类文件,一般不再单独印发,确有必要的可在文件中一并明确,或由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自行印发。
《通知》要求,除综合性会议外,各专项会议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主要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交流发言不超过5分钟;原则上不专设会议主持人,能书面印发的材料一般不再宣读。对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各领导小组会议能够研究解决的,不再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经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且会前已征求意见的议题,无意见单位不再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材料,原则上不超过4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鹤壁市纪委)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