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护航 项目高质量建设

发布日期:2026-05-1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   

项目建设是扩投资、稳增长的关键支撑。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将护航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口,从项目评估、招投标到落地见效,全过程靶向发力,推动树立“为公为民、实干实效”的鲜明导向。

把好评估关口,防止“面子工程”。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紧盯议事表决、评审结论等关键环节,通过列席党组会、项目评审会督促监督单位严格落实“两支持、两反对”,严把项目合规性、实施必要性、投资合理性、资金可行性四道关口,确保每个项目经得起实践、群众、历史检验。依托项目评估机制,2025年以来优化压减项目65个、暂缓或不予实施18个,有效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盯紧招投标,严防“暗箱操作”。招投标环节权力集中、利益交织,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组”会商、跟进监督等方式,加力推进“评定分离”改革,严格落实“核查随机法”,确需采用非核查随机法的须事前备案接受监督。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监控录像、评标记录,2025年以来严查并推动解决程序不规范问题10个。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6次。

聚焦落地见效,力戒“半拉子”工程。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市发改委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不定期实地核查,对进展慢、问题多的项目,及时调度约谈、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销号管理,以项目实绩检验工作成效。

下一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监督,推动项目评估更严、招标更公、落地更实,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果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崔丽媛)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2026001132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