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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设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3-22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近日,市财政局党组整合机关内部工作力量,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依托局机关党委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

  明确其八项主要职责:一是组织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二是研究起草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组织实施“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三是协调推动财政源头治理工作,推动落实局党组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四是督促检查有关科室(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牵头任务情况;五是承担局党组对各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六是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七是承担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八是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不代办、不越位。(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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