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8   

  2012年,市监察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市监察局对机关各室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室明确专人负责报送本室相关业务信息,做好市监察局网站相对应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等。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严格执行《鹤壁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鹤壁市监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鹤壁市新闻发布管理制度》、《鹤壁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鹤壁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分发挥市监察局门户网站公开载体作用。2012年,市监察局对网站进行了局部改版,结合在全市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市监察局网站醒目位置开设“全市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专栏”,及时将活动文件、工作简报等信息公布到网站,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保密以外的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对各室下发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在市监察局网站公布。尤其是注重公开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社会热点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充分发挥网站的载体作用,及时将市监察局相关文件、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主动公开。2012年,在市监察局网站及其它渠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1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直接发送申请等服务。2012年,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监察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各类申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够充分达到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内容不够充实。

  (二)改进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1.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机关各相关室的职责,及时梳理、公开机关政府信息。

  2. 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主要内容、热点问题。

  3. 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有关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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