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3   

  2014年,市监察局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网络信息管理室专门负责监察局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鹤壁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鹤壁市监 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鹤壁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分工负责制,对机关 各室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各室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报送本室相关业务信息,各室下发的各类文件和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办, 及时在市监察局网站公布,做好相对应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等。

  (二)充分发挥市监察局门户网站公开载体作用。把门户网站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2014年,市监察局对网站进行了局部改版,在市监察局网站醒目位置开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及时将活动文件、开展情况等信息公布到网站,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热点,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回应群众期盼。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内容,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除法律规定保密以外,凡是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情况等,作为必须公开的内容,尤其是注重公开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 密切的社会热点问题,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如针对市长热线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月都对办理情 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公开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关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充分发挥网站的载体作用,及时将市监察局相关文件、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主动公开。开通政务微博“清风鹤壁”,及时发布案件查处、违纪处理、工作通报等信息100多条;开设“政风行风面对面”,督促群众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的办理;市监察局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直接发送申请等服务。2014年,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监察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各类申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4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灵活,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满足社会公众关切关注需求上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完善。

  (二)改进措施

  按照“两转两提”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1.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报送、接收、处理、发布工作流程,明确机关各相关室的职责,及时梳理、公开机关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2. 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主要内容、热点问题。

  3. 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有关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鹤壁市监察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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