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监察体制改革让监督网越织越密

发布日期:2019-03-12    来源:渑池县纪委监委

渑池县纪委监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把牢监督基本职责,完善监督体制,创新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位一体”监督新格局,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探索、勇于突破,实现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县纪委监委集中办公,完成人员转隶、力量融合。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高效衔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出台《渑池县乡(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向12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赋予相应监察权,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创新派驻管理模式。设置18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全县79个县直单位(含直属单位)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人事、经费、党团、工资关系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不担任被监督单位党组成员,从管理体制上保障了派驻权威。

拓展延伸巡察监督。修订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巡察村居工作方案,实施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制度,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督办领办分管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去年内分2轮对8个县直单位、2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三大问题”75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39个,移交问题线索16个;分2轮对63个行政村开展集中巡察,发现“三大问题”51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52个,移交问题线索9个。

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制定《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廉情专报工作办法》,把县级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及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违纪违规等情况,及时以专报形式进行提醒,跟进督导整改。先后印发廉情专报5期,县级干部约谈分包单位班子5次37人,倒逼领导干部主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协助县委制定《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开展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大数据公开、监督、保障“三大体系”,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减少因权责不透明、信息不公开滋生的农村党员干部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