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机构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规范行使权力,有效开展监督,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质量和效果。
核准监察范围,开展精准监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察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为1.7万余名监察对象建立廉政档案,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和亲属从业情况等34项廉情信息,并对房屋信息和车辆信息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同时,将县属国有企业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对13家县属国有企业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监察,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
规范权力运行,助推科学监督。编印《纪检监察工具书》《关于规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规程》,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抽调派驻机构人员到纪委监委机关轮训的实施办法》,为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和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细化派驻机构10项主要职责、8项监督权限和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切实加强派驻机构日常管理,科学评定派驻机构工作成效。
加强日常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遵守和执行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专题会议,自觉把监督融入被监督单位日常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以来,组织廉政法规知识测试98次,开展日常纪律监督检查555次,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27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建议函121份,查找廉政风险点449个,督促修改完善工作制度216项。
强化审查调查,坚持严格监督。用好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全县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承办问题线索162件,立案30件48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廉政谈话2407人次,约谈函询20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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