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灵宝市委关于推进清廉灵宝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灵宝市全面贯彻清廉河南建设部署,强力落实清廉崤函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清廉灵宝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清廉灵宝建设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实施意见》指出,清廉灵宝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与现代化灵宝建设分步实施战略安排相适应,立足今后5年目标任务,努力实现管党治党水平显著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实施意见》明确,清廉灵宝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发展大局、以人民为中心、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清明政治引领、清廉政府提质、清正干部塑造、清朗社会构建“四大工程”,具体规划实施“二十项行动”。清明政治引领工程包括理论武装铸魂、政治监督护航、政治生态优化、廉洁文化润心、惠民固本强基“五项行动”;清廉政府提质工程包括监督促治提升、权力运行阳光、“放管服”增效、新型政商关系涵养“四项行动”;清正干部塑造工程包括年轻干部“三线一岗”、能力作风“强筋壮骨”、严管严治“驱虫防病”、“三性”教育“巩固提质”“四项行动”;清朗社会构建工程包括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社区)、清廉社会组织、清廉家庭创建“七项行动”。
《实施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清廉灵宝建设高质高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推进清廉灵宝建设工作专班,抓好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评估等工作。要凝聚工作合力。“二十项行动”各牵头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清廉灵宝建设的强大合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二十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将清廉灵宝建设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市委巡察内容,形成每年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各级各单位推进清廉灵宝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杭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