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深化“乡案县审” 提升乡镇办案质效

发布日期:2025-12-15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灵宝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从制度机制、评查督促、队伍建设入手,持续深化“乡案县审”,严把案件质量关口。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乡镇(管委会)纪(工)委在“乡案县审”工作中存在的职责界定模糊、整改闭环缺失、办案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印发《落实“乡案县审”工作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案县审”工作的提示》等,清晰界定乡镇纪委初审责任、乡镇纪委书记主体责任、协作区复审责任、协管领导把关责任、案件审理室审核责任“五项责任”,层层拧紧工作链条,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乡案县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为切实筑牢案件质量防线,该市纪委监委明确乡镇案件在完成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后,报送协作区对照审核清单进行审核,由协作区形成审核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案件审理室对已整改案卷开展再审核,重点排查遗漏问题并推动再次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乡镇(管委会)纪(工)委、协作区明确专人担任内审员,建立立案案件台账、“乡案县审”案件台账,动态更新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实现全程可溯可查。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不高、办案能力不足等问题,组织乡镇(管委会)纪(工)委办案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座谈交流、案例研讨等,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剖析+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靶向解决文书格式、程序规范、证据规则、纪法适用中存在的不准确、不规范、混用、乱用、错用等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养。

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案件质效常态化评查机制,通过协作区自查整改、内审员集中评查,对2024年以来乡镇办结的立案案件进行“逐案过筛”,并对评查结果整改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提升“乡案县审”工作质效。(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