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情,人间有情。为守住卢氏这个没有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污染的家园,从大年初一开始,卢氏县广大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纷纷捐赠疫情防控一线急缺的防控用品和款物,汇聚空前爱心力量抗击疫情,奉献爱心。为确保捐赠款物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为疫情防控一线提供有力支援,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监督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全过程。
以案为鉴,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以湖北省武汉疫情防控典型问题通报为镜鉴,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以及各级医疗机构严肃纪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确保捐赠款物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实不实的真切检验,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纪律红线和安全防线。
迅速介入,提前打好“预防针”。县纪委监委要求县红十字会和各级医疗机构在接收、发放捐赠款物过程中阳光作业。由捐赠方填写《物资捐赠函》,工作人员根据捐赠物资类别进行清点、验收、登记,开据由县财政提供的公益捐赠统一发票,颁发荣誉证书,根据捐赠者要求填写是否定向捐赠。确定捐赠者意图后,立刻将收到的物资迅速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按疫情防控一线对物资的需求,合理制定分配计划,第一时间将物资调配疫情防控一线,即收即办,当日发放,一周内向社会公示。捐赠资金统一交于财政对公账户,经财政验收后转入卫健委用于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救助病患困难家庭、慰问一线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等。
全程监督,确保款物按规按需发放。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全程参与捐助过程,对外设置投诉电话,派员参加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日调度会,对捐赠款物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查看是否严格按职责、按规定、按程序接受和使用好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并备案跟踪。
铁面执纪执法,追责问责决不手软。对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的,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李铁军 王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