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为什么2021年以来该单位党员的党费月缴纳基数没有变过,还存在收缴党费‘四舍五入’的情况?”今年8月,湖滨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及常规巡察,该局党支部党费交纳登记表上的党费交纳情况引起了巡察组赵纾的注意。
“这可不是小问题,党费收缴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现的是党性、是规矩,是检验党性强不强的‘大事’。一名合格的党员,就是要从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你对照工资明细,再仔细核实比对下。”第三巡察组组长张洪波严肃地说道。
赵纾进一步核对该局党员近2年的工资发放明细与党费交纳记录,发现有60名党员的应交纳党费舍去了小数点,23名党员存在党费月缴纳基数未变动的问题。经核查,共少交纳党费2052.12元。
“你们的党费是如何核算的?”在接下来的个别谈话环节,巡察组工作人员针对问题,与该局党总支工作人员深入核实了解。
“将实发工资套用党费计算公式,为了收取方便,通过四舍五入的方式将党费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该工作人员说道。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同时党员要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果四舍五入,部分党员的党费就达不到‘足额’的标准。”巡察组工作人员强调。
看似是工作人员犯的“小过错”,实际映射的是党组织执行党的制度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的问题。经过组务会讨论,第三巡察组拟将该问题列入立行立改事项,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组将少交党费的问题反馈给该局党组进行整改。
“我们已经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举一反三,对照工资标准逐人进行了核实,并于8月25日补交了差额部分的党费。”农业农村组负责人在向巡察组反馈时表示。
“细微之处见真章,小处着眼、细心发现,在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的过程中至关重要,要在一个个小问题的的发现、沟通、整改中发挥巡察政治体检的预防作用,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小的实践中更加深入。”第三巡察组组长张洪波表示。(崔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