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运用“四查工作法”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24-04-08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以来,市委第六巡察组针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任务特点,坚持运用“四查工作法”,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确保巡察质效。

坚持同题共答,压实政治责任“双向查”。在党组(党委)汇报前,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反复沟通,共同把脉,共同审定党组(党委)汇报,查找制约和影响单位发展的问题和难点等,达到促进单位发展的目的。

坚持量身打造,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查”。坚持因人而异的原则,制定个性化的调查问卷和谈话提纲。四个小组分别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职能职责等特点,分组讨论,反复修改,制定出符合单位特点的调查问卷和个人岗位实际的谈话提纲。

坚持信息共享,发挥集体智慧“合力查”。针对政法机关业务相互联系、职能相互制约的特点,巡察组坚持信息共享制度,定期由联络员通报各小组提请协调事项,通过不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打下基础。

坚持以巡促治,弘扬斗争精神“务实查”。把解决为民服务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通过突击检查、下沉调研、信访了解等渠道,着力发现政法队伍为民服务中存在的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驻以来,市委第六巡察组针对法律服务和诉讼等方面问题已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15份。(张瑞林 马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