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准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和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不准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
不准搞分裂党的活动,不准在党内组织或者参加秘密集团、分裂党的活动,不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
不准对抗组织审查,不准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不准阻止他人揭发检举,不准包庇同案人员及提供虚假信息情况,掩盖事实等。
不准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不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禁触红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湖滨区纪委监委 姚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