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为村级廉情监督员“撑腰”“站台”

发布日期:2022-01-05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大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做实县、乡纪检监察机构与村级监督力量衔接配合,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社区),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建立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机制,激发村级廉情监督员内生动力,激活村级廉情监督员“前哨”作用,实现村级监督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不断提升、反映村组干部检举控告数量下降的“两升一降”目标。

《意见》提出,要选优配强队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结果公示、颁发聘书等程序,聘用辖区内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廉情监督员,每年聘任一次,一村一人,优秀者可连续担任。明确村级廉情监督员的职责是当好党风廉政监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和矛盾调处化解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明晰了村级廉情监督员对公职人员、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等三项监督内容,赋予其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监督权等五项工作权力。按照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规范了列席会议、收集意见、化解矛盾、监督检查、通报反馈、参与巡察等六种履职方式,确保村级监督具体、灵活、管用、有效。

《意见》指出,要强化能力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一对一”结对帮带、业务骨干辅导、经验交流、以会代训、警示教育、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促进廉情监督员能力提升和正确履职、规范履职、高效履职。

《意见》要求,要建立廉情简报制度,建设廉情监督网,构建廉情监督平台,形成“一员一简报一网一平台”的立体化、全方位的基层廉情监督格局。市纪委监委将村级廉情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级廉情监督员进行考评。

《意见》强调,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坚持示范带动、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2022年6月底前,在每个乡镇打造1至2个村级廉情监督员工作示范点。乡镇(街道)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门牌标识的要求,在各村(社区)建设标准化廉情监督员办公室,为廉情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村级廉情监督员意见建议输送“绿色通道”和村级廉情监督员保护保障机制,防止其因正确履职受到打击报复,大力选树宣传村级廉情监督员先进典型,保障激励村级廉情监督员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