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网站】卢氏巡察这五年

发布日期:2021-04-09    来源:巡视办

卢氏县巡察机构成立于2015年7月,内设“一办五组”,行政编制26个,现有巡察干部29名(行政编23人,事业编6人)。2015年7月卢氏县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五个县级巡察试点之一,2016年7月又被确定为由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县级巡察试点。

这五年,建强组织,高位部署推动。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省委要求,于2016年7月22日,明确县委书记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架构;建立了县委书记主持巡察全面工作,纪委书记负责巡察日常工作,组织部长负责组织人事保障,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分工体系,完善了架构合理、分工明晰、保障有力、运转有序的制度机制,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高效运转。二是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县委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及时跟进机构改革,有针对性地梳理调整巡察对象,系统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明确了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了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高度重视,推动落实。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审定巡察方案、研究巡察情况,推动巡察工作走深走实;县委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责,及时研究会商、协调解决巡察机构建设、巡察质效提升等重大问题,为巡察工作指明方向,理清思路。2016年7月以来,巡察机构高标准完成了对60个县直单位、19个乡镇、287个行政村(居委会)以及全县55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巡察工作,在三门峡市率先完成了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工作全覆盖。

这五年,把准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三个聚焦”,强化政治“体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紧围绕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紧盯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发现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民生领域和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查找贪污侵占、与民争利、违规摊派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着力查找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五年来,累计发现问题2251个,线索462条,交办立行立改事项748项,形成巡察报告269份,向县委提交专题报告12份,向县委和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915条。县委依据巡察结果,对财政局、水利局、官坡镇3个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调整,对环保局、商务局、工会等单位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职务调整,涉及一把手17人;相关部门依据移交问题线索立案28起39人,党纪政纪处分31人;督促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95个。

这五年,创新机制,强化监督效能。推行书记约谈制度,以县委书记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抓手,促进巡察成果转化,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推行整改报告签字背书制度,由被巡察党委(党组)书记对整改报告签字背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行巡察情况“双反馈”制度,在县直单位和乡镇巡察中,坚持“双反馈三通报”:即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一对一单独反馈的基础上召开集中反馈会,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扩大震慑效应,督促被巡察单位认领问题、全面整改。巡察情况同步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通报,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在村级巡察中,坚持“双反馈双报告”制度:即向行政村反馈的同时向乡(镇)党委反馈,乡、村两级同步报告整改情况,压实乡(镇)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实地督查,推动问题解决。五年来,共督查县直单位25个、乡镇14个、村(居)128个、易地扶贫搬迁点55个,督促整改问题1218个,其中整改1169个,整改到位率96%;强化巡察与脱贫攻坚督查、派驻监督和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多方发力,对巡察整改问题持续跟进,有效提高整改效果,共开展扶贫、教育、卫生等领域联动9次,推动解决各类问题89个;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对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的以及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增强巡察震慑力,共处理5起8人。

这五年,灵活方式,拓宽监督路径。一是探索创新巡察模式。充分发挥巡察一线“熔炉”作用,打破固有巡察模式,先后多轮授权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担任巡察组长,抽调科级干部、派驻纪检组干部、组织部干部、乡纪委干部和巡察机构人员共同组建巡察组,在组织机构成立、方式方法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提高工作效率、精准发现问题、锤炼干部队伍、加强震慑效应的良好效果。二是上下联动丰富形式。先后选派6人参与省委巡视,9人参与市委巡察,2批15人赴陕县、灵宝6个乡镇开展异地巡察;2018年,根据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工作要求,在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对卢氏县进行巡视巡察的同时,县委成立8个巡察组对88个贫困村进行专项巡察;市县同步开展对交通局、林业局、公安局等单位的常规巡察。三是多种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巡前函询会商机制、巡中成果共享机制、巡后移交问题和线索优先办理机制,确保巡察工作推进有力,效果显著。

这五年,严格标准,锻造干部队伍。一是严把人员入口。先后选派3名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资历深厚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办主任;在全县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党员干部中选拔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业绩突出的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9名巡察干部,为巡察工作优质高效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共组织巡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195次,交流研讨55次;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通过单位推荐、组织部门抽调、业务部门选派等方式充实巡察“后备军”180人,为专职人员编制的5.8倍;搭建了巡察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的平台,期间,县委依据工作实绩先后提拔重用正科级干部15名、副科级干部7名。三是注重机构建设。巡察机构成立之初,在全县行政编制短缺的情况下,由“四大办”及其他常委部门带头,各单位积极配合,向巡察机构划拨所需编制31个,落实了人员编制问题;2019年机构改革时,县委结合实际为巡察机构增加2名领导职数,班子构成由一正一副增加到一正三副。四是强化后勤保障。克服财政资金紧张困难,拨付开办经费30万元,将每年人均1.6万元的单列工作经费列入预算,调剂办公用房14间,先后配备了办公家具和电脑等办公设施及工作车辆,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五是严明纪律规矩。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五严格”“六严禁”和“十不准”规定,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通过巡察,全县各级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进一步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各级班子坚定有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各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全县上下风清气正敢担当的政治好生态已然形成,卢氏的对外形象明显提升。

通过巡察,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影响党的形象的“四风”问题得到了纠正,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着力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攻坚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合力攻坚的氛围更加浓厚;解决了一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化解了一批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的基层矛盾纠纷,全县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挖掘了一批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打通了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干群关系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