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以严的纪律作风助力脱贫攻坚战,现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灵宝市朱阳镇犁牛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高学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问题。2014年3月,王高学在担任朱阳镇犁牛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实施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将自己作为扶贫搬迁对象上报。2016年4月,按照河南省精准识贫政策要求,王高学已经退出贫困户,在明知自己不应该再享受扶贫搬迁资金的情况下,王高学于2016年10月领取扶贫搬迁资金36000元。2019年1月25日,王高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朱雪莉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朱雪莉作为帮扶责任人,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一直未前往其所包贫困户家中开展扶贫工作,其帮扶对象姜某的妻子患有帕金森综合症、高血压等慢性病,未能及时进行慢性病鉴定。2019年7月19日,朱雪莉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义马市新区办事处付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王焕梅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在2012年新区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付村社区居委会委员、计生专干的王焕梅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王焕梅将违纪所得退回。2018年12月25日,王焕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卢氏县木桐乡窑沟村党支部书记李石命骗取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木桐乡窑沟村在实施藏香猪养殖到户增收项目过程中,李石命在明知该村项目没有实施到位的情况下,在验收时引导县验收组到实施完成的农户家进行查看,使窑沟村项目通过验收。之后李石命代替相关人员签字,伪造相关资料,骗取项目资金。2019年1月10日,李石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项目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案促改。在精准帮扶、带动脱贫中显担当、尽职责,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稳政治责任,紧跟脱贫攻坚战进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