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1.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专职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贾巧梅违规接受宴请、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等问题。2017年,在严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期间,贾巧梅接受严某某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因该案外出时乘坐严某某安排的高铁一等座。2018年,贾巧梅再次接受严某某宴请。2001年,时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员贾巧梅承办的申请执行案件执行中止后,贾巧梅未将该案件卷宗及时归档。2018年,当事人申请恢复该案执行,因新任执行人员找不到原始卷宗,无法恢复执行。后当事人多次找贾巧梅,贾巧梅推脱不予处理。经当事人多次信访反映,2020年3月贾巧梅将案件卷宗归档,该案才得以继续执行。2020年11月,贾巧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陕区发改委工作人员郭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区发改委工作人员郭峰利用其在区发改委的工作影响力,收受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3000元,宴请相关公务人员,为该公司项目实施提供便利,致使该公司在未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和开工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得以施工,对农用地造成了一定程度毁坏。郭峰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20年6月9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关违纪款项已全部上缴。

3.陕州区张茅派出所所长任平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时任张茅派出所所长任平安分两次违规收受他人现金2万元,帮助其协调解决经济纠纷。任平安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0年6月2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平安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相关违纪款项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