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四中队执法队员李毅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12日,李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先后两次为非公务车辆加油。在组织审查期间,李毅主动补缴加油费用。2021年3月12日,李毅受到警告处分。
2.渑池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所职工杨建国、韩金周、王超卫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18年7月24日杨建国、韩金周、王超卫在上班期间,违规使用交通执法车辆外出用早餐,另该三人在公务活动中还存在不能正确依法履职问题(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杨建国、韩金周、王超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陕州区原店镇政府公车驾驶员王杰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8日,王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先后分别为两辆非公务车辆加油。在组织审查期间,王杰主动补缴加油费用。2021年3月11日,王杰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