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礼之二

“打虎”“拍蝇”高压反腐 “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三门峡日报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件必核、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精准有效惩治腐败,高压反腐持续发力

2018年2月28日,渑池县仰韶镇仰韶村村委会主任王建民被留置,成为三门峡市监察体制改革后被留置的第一人;4月5日,市扶贫办副主任秦炜被留置,成为三门峡市监察体制改革后被留置的第一个县处级干部……一条条审查调查消息的背后,彰显了市委、市纪委监委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也持续释放了反腐败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物资采购、项目建设以及资财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持续保持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23件,处置问题线索2783件,同比增长91.5%;立案851件,同比增长41.6%;党纪政务处分1199人,同比增长121.6%。采取留置措施44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市纪委监委机关立案37件49人(县处级33件42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县处级29人),先后对王保炜、乔长青、张社平、秦炜等9名市管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在持续加大执纪办案工作力度、查办大案要案形成强大震慑的同时,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注重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和挽救,成效初步显现。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上缴违纪所得206.88万元,32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说明问题。

紧盯基层“蝇贪蚁腐”,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发力、精准出击,严查快处,有效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机制拓展线索来源。继续发挥好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认真梳理群众举报和诉求。同时,搭建微信平台,形成举报问题“一键通”,加大从网络舆情、审计、巡察中发现、收集问题线索的力度。

抓整合严格执纪审查。市纪委监委将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区)划分为7个执纪监督协作区,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集中优势兵力严查快结;探索“领办+专班”办案模式,由市、县纪检监察机关1名工作人员任负责人,抽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办案专班,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主责作用,对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建立台账、归口管理,做到纵横衔接,各司其职;实行“三级评审”,对重点问题线索,按照县级纪委监委评审、市纪委监委相关执纪监督室督办评审、市纪委监委集中评审的程序进行审核,提升问题线索核查质量。

全年共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302起,处理5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3人,组织处理105人,通报典型案例100起250人,查处问题数量和处理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5.37%、109.52%。

扫黑除恶“拔伞”同步,营造平安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拔伞”,纪检监察机关在行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出击。

市纪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并成立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先后组织4次检查调研,摸清底数,找准发力点,持续推进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为做到精准分工明责,制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指引》,探索同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完善“五项协作机制”,具体细化“五种协作办法”,形成了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牵头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市共查处(查实办结和立案审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7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7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3件,处理3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1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