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从4月开始,利用9个月时间,对纳入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登记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开展一体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善做“减法”,一次性排查到位。本次执法创造性开展一体化检查,结合其他专项执法工作,对排污单位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式”排查,把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一次性指导整改到位、一次性查处到位,达到切实减少执法频次的目的。二是巧做“加法”,分阶段有序推进。本次执法行动分为排污单位自查、执法检查、依法处理、指导整改、异地核查、成果应用6个阶段,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健全整改机制,对排污单位施行“一企一案”指导,提升排污单位环保管理水平,最后通过异地交叉核查,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三是会做“乘法”,强化执法成果运用。本次专项执法最终情况将录入省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执法平台,纳入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对检查中环保问题较少、环保信用诚信、有联网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本年度实施“无打扰”执法;环保信用良好企业,没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按照“双随机”进行执法检查;一体化执法检查后,环保信用不良的企业,不被推荐评为环保先进企业,不能享受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