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张村五组组长张某某收到组内集体资金后,未上交办事处三资管理中心,一直由其个人保管,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五组组内事务开支,及偿还其本人自担任五组组长以来的垫资;支付违规吃喝费用;违规发放过节礼品;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最终,张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日前,清河办事处纪工委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动员会,会上通报分析了大路村张某某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在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中,该办事处除了宣读处分决定,办案人员还现场剖析“说纪”,解读违纪违法行为特征、影响危害等,用“身边的人”“熟悉的人”“身边的事”“熟悉的领域”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为党员干部构筑“防火墙”、拉起“警戒线”、敲响“警示钟”。
为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该办事处纪工委用好用足典型案例“活教材”,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真正实现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有效增强警示教育冲击力,真正起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案例‘活教材’,着力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让‘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震撼力、感染力。”该办事处纪工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