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壁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鹤壁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三、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四、单位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五、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壁市纪委监委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鹤壁市纪委监委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收回存量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其他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三、财政专户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十四、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鹤壁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鹤壁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鹤壁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21个职能科室,并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26个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鹤壁市纪委监委机关共21个内设机构(科室),分别包括: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
4.研究室
5.法规室(申诉复查复议室)
6.党风政风监督室
7.信访室
8.案件监督管理室
9.第一监督检查室
10.第二监督检查室
11.第三监督检查室
12.第四监督检查室
13.第五监督检查室
14.第六审查调查室
15.第七审查调查室
16.第八审查调查室
17.第九审查调查室
18.案件审理室
19.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0.网络和信息技术保障室
21.机关党委
三、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2021年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共有编制236人,其中:行政编制23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数204人,其中:行政在职204人,事业在职0人。行政人员离退休30人。实有公务用车3辆和执法执勤用车21辆。
四、单位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赵乐际同志调研河南讲话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为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五、鹤壁市纪委监委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收入总计4169.93万元,支出总计4169.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4458.87万元,下降51.67%。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一般性项目经费;二是建设性项目经费大幅减少。与2020年相比,支出减少4458.87万元,下降51.6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二是建设性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收入合计4169.93万元,较上年减少4458.87万元,下降51.67%,其中:财政拨款36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4495.87万元,下降55.31%;非税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部门结余结转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537.00万元,比上年减少575.40万元,减少51.73%。
收入变化情况说明:一是根据财政局要求,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一般性项目经费;二是建设性项目经费大幅减少。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支出合计4169.93万元,较上年减少4458.87万元,下降51.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43.29万元,占72.98%,较上年增长0.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19万元,占2.14%,较上年增长4.45%;商品和服务支出315.44万元,占7.56%,较上年下降14.04%。项目支出722.00万元,占17.31%,较上年下降87.01%。
支出变化情况说明:一是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比减少;二是建设性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6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4495.87万元,下降55.3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1.27万元,占7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03万元,占8.89%;卫生健康支出219.13万元,占6.03%;住房保障支出219.50万元,占6.0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32.93万元,较上年减少4495.87万元,下降55.3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基本支出3447.93万元,占总支出的94.91%,较上年增加379.13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及遴选进人,在职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18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09%,较上年减少5375.00万元,下降96.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安排建设性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4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文明单位奖(在职)(工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年终一次性奖金、正常晋级晋档、工伤保险金、公职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离退休费、津贴补贴(个人家庭补助)、文明单位奖(离退)、年度健康休养费、遗属生活补助、采暖补贴(离退休)、改革性补贴(离退休)、平时健康休养费、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公用经费31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项支出。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鹤壁市纪委监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58万元,与2020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2.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壁市纪委监委2021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5.4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较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其中:办公费26.91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工会经费31.92万元,福利费23.3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187.18万元,咨询费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用车1辆,老干部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空表说明
以下为我单位2021年预算没有相关数据的空表。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9表)
空表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其他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空表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无其他资金项目支出情况。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预算12表)
空表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财政专户拨款支出预算总表(预算13表)
空表原因:2021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拨款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上传:李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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